吉安市财政局文件
吉财购〔2017〕16号
吉安市财政局转发《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〈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,井冈山经开区财政局、庐陵新区财政局,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:
现将《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〈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赣财购〔2017〕21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《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吉安市财政局 2017年5月9日